下列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提供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明材料,可直接向属地乡镇(街道)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公示期为5日)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6577966、6577819(司前镇)
6255569(大鳌镇)
6462633(罗坑镇)
6438663(会城街道)
新会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举报电话:663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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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