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春节前后企业用工保障力度,发挥政策的引导支持作用,切实做好2023年企业稳岗留工促就业工作,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招工稳岗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用首次在鹤山就业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给予500元/人招工补贴,同一企业自然年度内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介绍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到我市重点用工企业就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给予400元/人劳务协作补贴,自然年度内累计成功介绍达100人以上的,该年度内补贴标准为500元/人,同一机构年度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三)用人单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就业,给予企业10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吸纳符合条件的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就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及5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强就业公共服务
(一)充分发挥“鹤山e就业”平台作用,在春节前后举办就业援助月网络招聘等线上招聘活动,搭建方便直接的服务平台,促进人力资源供求高效匹配,满足企业用工和劳动力就业需求。
(二)组织“南粤春暖”和重点群体线上线下招聘会活动,持续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活动,优先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
(三)开展“青鹤归巢”活动,组织2023年鹤山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体验和就业服务活动,引导本土生源高校毕业生返鹤创业就业。
(四)组织有用工需求的重点用工企业赴广西、云南等地参加当地招聘会,助力企业招工。
三、开展系列关爱活动
(一)开展“三个30000”活动,为留鹤过年的鹤山市制造业企业的外省、外市职工赠送30000张消费券、30000张电影票、30000张文旅票。
1.对成立工会的制造业企业异地务工人员留鹤过年的,通过“智慧工会”小程序发放30000张现金消费券;
2.开展“留鹤过大年、观影迎新春”公益电影活动,向制造业企业留鹤过年异地务工人员发放30000张电影票;
3.开展“年俗体验游”活动,向制造业企业留鹤过年异地务工人员发放30000张文旅票(进入鹤山市内景区使用)。
(二)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一线员工开展走访慰问,对异地务工人员、困难职工家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节日期间坚守生产服务一线的职工以及困难企业、疫情防控重点单位职工开展慰问,让留鹤员工舒心过年。
(三)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运营商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每月10G至20G的免费流量包和新春套餐、宽带等特惠活动。
四、组织文体惠民活动
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体活动,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和引导作用,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丰富留鹤过年人员文化生活。
五、实施教育入学加分
2023年秋子女拟入读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异地务工人员留鹤过年的,按适龄儿童父母留鹤过年人数为其子女实施入学加分。父亲或母亲1人在鹤山过年加1分,父母都在鹤山过年加2分。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春节前发现的欠薪隐患和查实的欠薪问题“两清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